民兵房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属枢密院,掌行三路保甲及弓箭手之事。
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三路保甲、弓箭手之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属枢密院,掌行三路保甲及弓箭手之事。
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三路保甲、弓箭手之事。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掌翻译文字之事。
官名,掌侍从,理家事。见《后汉书·百官志》。
泛指掌刑狱之官。《柴书·朱异传》: “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比廷尉。”
官制用语。唐宋武官出身之一。凡士卒在战斗中亲冒矢石、斩获敌首、身受重伤、退敌解围及运粮守城、进筑把隘等,有功而授官职者,称“军功”出身。
官名。亦称符玺郎中,属符节令。以郎官而掌符玺,故名。东汉员四人,二人在中,主符及虎符、竹符之半者。”官名,汉置,掌皇帝符玺。《汉书·霍光金日磾传》:“殿中常有怪,一夜群臣相惊,光召尚符玺郎,郎不肯授光
官名。见“司馔”。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宫苑副使、左右骐骥副使、内藏库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清置为散阶称号,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德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三十
官名。金置。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朝政,后又增设乙室、移赉两勃极烈。太宗改制,仍设回勃极烈,称谙班、国论忽鲁、国论左、国论右勃极烈。熙宗时废。
官署名。北魏置。掌器物的造作。见《魏书·灵征志》。
①吏名。宋朝殿中省尚舍局、尚辇局属吏。宋徽宗崇宁二年 (1103),改次供御置。参见 “次供御”。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亦称“正俸”。区别于恩俸、养廉、津贴等额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