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换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和吏人转迁的一项规定。朝廷内外各司吏职,原该年劳补官者,依法准许自愿改换相应官资,注拟差遣,称“比换”。官员亦可比换其他类别的相应官资。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和吏人转迁的一项规定。朝廷内外各司吏职,原该年劳补官者,依法准许自愿改换相应官资,注拟差遣,称“比换”。官员亦可比换其他类别的相应官资。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之。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是流内最低一班的最后一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改定为拟九品,比秩四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
官名,金朝置。正八品,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都监一员,从九品,掌签署文簿、巡察匿税。见《金史·百官三》。
见“子城使”。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益州牧刘璋置。掌参议军事。官名,东汉建安初益州牧刘璋置,掌参议军事。《三国志·蜀书·法正传》:“正与同郡孟达俱入蜀依刘璋,久之为新都令,后召署军议校尉。”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要塞砲兵、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要塞砲兵、工兵之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勘查建筑台垒,划分台垒区域。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每卫四人,正四品,与指挥使、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清朝于甘肃、云南土官中设,正四品,掌所属土兵事务。参见“指挥使”。
见“珍羞令”。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宫廷医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署名。秩正三品,设于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掌英宗皇后速哥八刺位下钱粮营缮等事。置卿六员,少卿、寺丞各二员。官署名。元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置,秩正三品。掌英宗速哥八刺皇后位下户口钱粮营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