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府、州、县辅佐官对主官之尊称。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户参军事同。其下设司户史以佐之。参见“司户参军事”。
见“治中”。官名。简称治中,掌文书案卷等,东汉至隋多沿置。详“治中”条。
见“鸿胪丞”。官名。为鸿胪寺卿的佐官(助手),详见“鸿胪寺”条。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二人,秩从七品。掌会计王府库藏。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并造作所、后苑作置,掌造内廷及皇属婚娶所需物品,设监官三人,以内侍充任 。下设专典十二人,有兵校、匠役数百人,分七十余作。官署名。宋置,属入内内侍省。共分生色、缕金
官名。掌掖廷门户的警卫,见《汉书·外戚许皇后传》。
官署名。又称四译馆。明清掌译书事之机构。明永乐五年(1407)置,分设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初隶翰林院,弘治四年(1491)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人为主官,遂隶太常寺。设译
官名。清置,为御药房长官,掌司带领御医各宫请脉,及煎制药饵。见《清史稿·职官五·宦官》。
即“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