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器材。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器材。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简称福建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福建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顺天府、北直隶真定、大名、保
官名。宋置,掌河渠之事。《宋史·河渠志一》载: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十二月诏“以……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
官署名。明朝北京大理寺的省称。因与南京大理寺相别,故名。
官名,为令之副长官,佐令掌乘舆及厩中诸马。参看“未央厩令”条。
官署名。清末置,是地方议会性质的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清廷筹备立宪,于九月通谕设立各省咨议局。次年六月,宪政编查馆奏定《各省咨议局章程》,由上谕通令各省迅速举办,到宣统元年(公元1909
官名,东汉公府及大将军府皆置此官,掌上章表报书记,俸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官名。东汉置,为公府的属官。《后汉书·百官志一》说:“记室令史,主上表章报书记。”参见“记室”。
官名,汉置,为八校尉之一,即越骑校尉。《通典·职官·诸校尉附》:“越人内附以为骑也,后汉改为青巾右校尉,建武十五复旧。”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始置,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尉曹主卒徒转运之事。
此为三官名字的合称。府丞,即郡丞的别称,郡的长官称太守或郡守,总掌本郡的政务和军务。郡丞为郡守的佐官,助郡守总管全郡行政。府掾府史即郡掾郡史,是太守、郡丞的属吏,分掌各曹事务,掾为正职史为副职。府丞掾
见“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