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官
1、小官、最小的官。
2、官吏的谦称。
1、小官、最小的官。
2、官吏的谦称。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入内内侍省都知置,为入内内侍省长官。
官署名。明置,掌杂造器物。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见“抚谕使”。官名,或称抚谕使,掌管安抚慰问事。参看“抚谕使”条。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升迁,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清制,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缺,各不俟开例具题,即奉特旨补放
官名。 同“伶人”。 乐官。《左传·成公九年》:“问其族,对曰: ‘泠人也。’”杜预注: “泠人,乐官。”
官名。简称武选司员外郎。明清兵部武选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马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雍正五年(1727)定制六人,满洲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宫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朝改正八品,为司簿、典簿之佐。宋朝置为尚宫属佐,协助司簿掌宫人名册及廪赐之事。金沿唐宋之制,二人。明朝宫中尚宫局下设二人,正八品
官名。北魏置。佐太卜令掌卜筮等事务。《魏书·恩倖传》:“ (王) 叡少传父业,而姿貌伟丽。恭宗之在东宫,见而奇之。兴安 (452—454) 初,擢为太卜中散,稍迁为令,领太史。”
官署名。清末两江总督刘坤一创设,以振兴新政为目的,掌一切政务、学务,以藩司为总办,道员为会办。
官署名。参见“五城御史衙门”。官署名。清置,亦称五城御史衙门,简称五城,属都察院。掌稽察京师地方。京师城内分为中东西南北五城,每城设一御史衙门,均称“察院”,其长官为巡城御史,由科道中简派,满汉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