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司
官署名。宋朝司法机构之一。神宗元丰六年(1083),大理寺置,由大理评事、司直、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大理正详审其当否,签押盖印,注明日期,然后送议司复议。
官署名。宋朝司法机构之一。神宗元丰六年(1083),大理寺置,由大理评事、司直、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大理正详审其当否,签押盖印,注明日期,然后送议司复议。
养马场名,秦汉皆置,掌养骑马。置令、丞主之。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
1、指传说中的黄帝和炎帝,或尧和舜。2、指北宋末年的徽宗和钦宗。参看《小学绀珠·历代·二帝》。
见“道录院”。
官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始置不详。主宫内储供、监膳事。五代后梁仍置。宋朝属东班诸司使,无职掌,仅为转迁之阶。金朝宣徽院尚食局置,位提点下,从五品,掌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膳食。官名。唐始置,以宦官
官名。即“都监牧使”。
国子学生职名。唐置于国子学,凡贡举及第人再经过考功考试,能日诵一千言,并口试策试学业,十条能答对七条者为合格,授以散官,在国子学中继续研读经书,俸禄赐会同直官例,初制二十人,开元中减为十人。大成通四经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验查官。分头等、二等二级。见“征税部”。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官名。西汉置,属丞相,秩四百石。初佐丞相掌监察地方。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置部刺史监察州部后,协助丞相处理具体事务,无定员,位在司直、长史下。官名,为丞相属吏,掌视察监督诸州。《后汉书·百官志》:“
宋代无品小武官转官的资序。宋制,军队中的无品小武官称为效用。《宋会要》兵十九之四十一有关于北宋后期以后通用的效用转官的八资,称为“正额效用八资法”。一资,原称给公据,绍兴时改称守阙进勇副尉;二资,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