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法使司总务科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稽核度支诸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稽核度支诸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
即“惕隐”。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置,属刑部,掌助理详复之事。在任满二年,通计历任成四考,有举主二人,许转合入京朝官。元丰(1078—1085)改制,罢。
见“致仕”。官员任用方式之一。落指失落,如言落某职,即指削去其职事。而落致仕则又成为起用休致者的同义语。参见“起复”。
官名。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提领所”和一些不同名称的“局”等官署设同提领,多为九品,位在提领之下,副提领之上,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元史·百官三·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
即“和硕额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司次官,佐守庙中大夫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其下设小守庙上士、小守庙下士。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守庙司长官,称守庙下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领东厂、西厂及内行厂与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均掌缉查治狱诸事,故合称之。明朝为了加强统治,先后设“东厂”、“西厂”、“锦衣卫”,“厂卫”是“东厂”“西厂”“锦衣卫”的合称。因为这些官署性
官名。见“各省钱局”。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孙讨逆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孙策自以统领兵马,但以骑都尉领郡为轻,欲得将军号,乃使人讽(汉献帝所遣议郎王)誧,誧便承制假策明汉将军。”杂号将军
即“都转运盐使司”。官署名。元置,掌收盐税。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领煎盐征课之事。二十四年,改立盐运司;二十九年,又改立盐课提举司。后至正二年十一月,又在杭州、嘉兴、温台置盐运司;并各置检校批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