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招讨使

招讨使

官名。宋朝一路至数路地区之统兵官,掌招抚讨伐事务,不常置。辽、金、元三朝为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长官。辽招讨使负责统领编入军籍之俘降军兵,金招讨使掌招抚征讨及接受贡纳、颁给赏赐等事,元招讨使掌招抚征讨事。明朝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仅四川设一员,从五品。乃土官官署招讨司之长官。管所辖之土兵及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清初沿置,雍正六年(1728)废,次年改设流官。详“土官”。


官名。唐置,掌征伐,兵罢则省。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外官·元帅》。宋代也有,不常置,掌收招讨杀盗贼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招讨使》。辽代北面边防官中有招讨使。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金代在西北路、西南路、东北路置招讨使,正三品,掌招怀降附,征讨携离。见《金史·百官三·招讨司》。元代在吐番(吐蕃)、刺马刚、天全、倴不思、沿边溪洞置招讨司,设招讨使一员,正三品。见《元史·百官七·招讨司》。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招讨司,置使一人,从五品,副使一人,正六品,为土官武职。见《明史·职官五·土官》。

猜你喜欢

  • 太子宫门监

    官名。太子宫门局长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子宫门大夫置。唐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宫门郎。

  • 狱掾史

    县分职吏名。秦始置,掌审决狱讼。《史记·曹相国世家》记曹参“秦时为沛狱掾。”又《史记·项羽本纪》说:“陈婴者故东阳令史。”《正义》引《楚汉春秋》作“东阳狱史。”是秦代县有狱掾与狱史。汉沿置,《汉书·薛

  • 括户大使

    官名。东魏置。孝静帝武定二年(544),以太保孙腾、司徒高隆之为之,分赴河北,青州等地,搜括不在国家户籍上的浮逃户,获逃户六十余万。见《魏书·孝静帝纪》,《北齐书·孙腾传》、《高隆之传》。

  • 行卫尉事

    代行卫尉职事。卫尉,掌宫门屯卫兵。《后汉书·窦融传》:“二十三年,代阴兴行卫尉事。”参看“卫尉”条。

  • 上都采山提领司

    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材木,烧炼石灰。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副提领、提控各一人。

  • 起运科

    官署名。金朝置。属漕运司。掌兵、刑、工三部案牍。设司吏管领科事。参见“漕运司”。

  • 小司徒

    官名。① 《周礼》地官大司徒属员。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国家教育法令,组织三年一次的大比会试; 分配土地; 考稽人民户口; 划分政区,任命官守;规定贡赋税收; 受理民众狱讼; 考察官吏政绩等。②西

  • 相加

    官名。高句丽国置。《后汉书·东夷传》:“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右邹大加、主簿、优台、使者、帛衣先人。”官名,东汉时高句骊置,为佐国君执政之官,类似汉朝的丞相。《后汉书·东夷传·高句骊》:“其置官

  • 皇后詹事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皇后宫的长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

  • 津署典作

    官名。隋置,见“诸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