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场提领
官名。元朝在商货经过的地方抽分场提领所(收税机关),每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负责抽(收)税工作。
官名。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柴墟东西口、海州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太湖东西口、时堡兴化、高邮宝应、汶湖等处、云山白水及安东州十个抽分场提领所,对经过的商货抽分(按成收税),每所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名。元朝在商货经过的地方抽分场提领所(收税机关),每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负责抽(收)税工作。
官名。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柴墟东西口、海州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太湖东西口、时堡兴化、高邮宝应、汶湖等处、云山白水及安东州十个抽分场提领所,对经过的商货抽分(按成收税),每所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场人下士二人,管理农圃以种植瓜果菜蔬。北周依《周礼》置掌圃中士,正二命;掌圃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官名。 《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司市属吏。掌理市场治安秩序。《周礼·地官》: “司虣,十肆则一人”,“掌宪市之禁令,禁其斗嚣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者,以属游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 领兵。《三国志·朱桓传》:“(桓自余姚长) 迁荡寇校尉,授兵二千人。”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吴书·朱桓传》:“孙权为将军,桓给事幕
使职名。唐代宗宝应二年(763)置,同诸道观察使外察官吏善恶; 功过稍大,事当奏者,案成便奏; 功过虽小,理堪惩劝者,案成即报考功。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隶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设达鲁花赤一人,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三公郎互称,为尚书省三公曹长官。参见“三公郎”。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象谞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五品以上为学士,宪宗元和四年(809)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
官名。吐蕃官,亦称曩论充,置一人,与大相、副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后藏政教领袖。驻日喀则,掌后藏寺院诸事及其教民。清乾隆以后受驻藏大臣节制。参见“西陲宣化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