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吴孙权黄武(222—229)中置,属中书省,由中书郎充任,故亦称中书典校、典校郎,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并监察群臣过失,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时亦称此为校曹、校官,因其与曹
蒙古语,意为“书史”。又译“必彻彻”。蒙、元怯薛执事中为大汗、皇帝主文史者的称谓。元各官衙中以蒙古文作书之掾史、令史,称为蒙古必阇赤。
官名。唐朝司天台置,与典钟共三百五十员,掌报更点,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 太子率更寺亦置,十二员。辽朝司天监沿置。内职掌名。唐置,属司天台,掌击漏鼓,与典钟合置三百五十人。太子率更寺亦置十二人。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每月截缺后,以本月所开各缺,按数截出到班者若干人、经司议、堂议后,至选日掣签以定。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
古代学校的泛称。《后汉书·仇览传》:“年四十,县召补吏,选为蒲亭长……农事既毕,乃令子弟群居,还就黉学。”
官名合称,即“十个节度使”的简称。唐玄宗时,在边防重地设立了十个节度使:西安、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九节度使,再加上岭南五府经略,合称十节度。节度使权力很大,掌总军旅,专诛杀,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为总统府翊卫处的沿设,参见“总统府翊卫处”。
同一官署做官的人。《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 ”
官名,为东园主章令之副,佐令掌大材。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东园主章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