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考课县令的法规。考以六事:一为田野辟, 二为户口增,三为赋役平,四为盗贼息,五为军民和,六为词讼简。六事俱备为上等,升职一等;兼四事者为中等,减二资历;其次为下等,减一资历;否则为不称职,罢而降之
“同知枢密院事”简称。
官署名合称。即南宋登闻检院、登闻鼓院、粮料院、审计院、官告院、进奏院。其长官多以曾历知县有政绩者充任,或以曾任知州、知府人充任。南宋初,六院长官有数人选调为御史,故当时六院号称察官之储。宋代六个官署的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 (1370) 于各王府分置,各一人,从二品,以辅弼诸王。九年罢。
指左校尉和右校尉,皆武官名,属将军,掌领屯卫兵。《后汉书·耿弇列传》:“(国)又上言宜置度辽将军、左右校尉,屯五原以防逃亡。永平元年卒官。显宗追思国言,后遂置度辽将军,左右校尉,如其议焉。”《汉书·张
见“检正官”。官名。宋置,见“检正官”。
官名。宋置,为皇城司的主官。见“皇城司”。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库之属官。营造司所属木、铁、炭等七库及铁作、漆作、炮作等三作,官房租库,养心殿造办处各库,御茶膳房库,武备院鞍、甲、毡等四库及内火药库等处皆设。隶于库掌、副库掌之下,皆无品级。分
清朝对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太保诸加衔之统称。清制,不立太子,但仍保留太子傅保之名,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衔,无职掌,无员限。因太子称东宫,故名宫衔。太子太师等又分别称宫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当转官者,如官序之名犯其家讳,则暂不转,官衔且带“寄理”二字,至他年一并升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