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厅检察官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官名,黄帝置,分掌左右方诸侯。《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置左右大监 ,监于万国。”
官署名。宋朝翰林院置,掌抄写诏命。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设待诏、艺学、书学祇候、学生等。
官名。南朝梁置,管理太庙、小庙 (梁武帝肖衍生母非正室,肖衍于太庙外别立庙以奉其神主,称小庙) 日常事务的官员,属太常卿。位二班。官名,南朝梁武帝萧衍置,属太常卿,掌管太庙和小庙诸事。武帝萧衍的生母非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一部谋议之事,议定本部法令章程。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设则例局、统计处。
保荐人员的审查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首都,设委员长一人,由国务卿兼任;副委员长一人,由大总统特派;委员八至十二人,由大总统于简任文职中派充。甄用方法分文书审查和询问审查两种。文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置国史院,命宰相提举,汤思退以避其父讳,改称提领。
官名。东汉隶少府所属太医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药。官名,东汉置,属太医令,掌药。《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郁人下士二人,掌管裸器,凡祭祀和接待宾客行裸礼,把捣煮好的郁金渗和在鬯酒里,装在彝里陈设在行礼的地方。北周因之置掌郁中士,正二命,掌郁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