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远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官名。辽朝置。即以他官兼掌枢密院事,圣宗统和十二年(994),耶律隆运为北府宰相,仍领枢密使。
官名,掌立春立夏。《左传·昭公十七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注:“青鸟,鸧鴳也,以立春鸣,
参见“仪曹郎”。
“中记室参军”省称。
官名。郑成功设。参见“正领”。
官名。北魏末置。东、西魏沿之。统率中军,地位很高。《魏书·出帝平阳王纪》: “以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中军大都督高盛兼尚书仆射,北道行台,随机处分。”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四年(1267)正月,在西京、济南等路立洞冶总管府,掌管金、铁冶等事宜。七年六月,罢各路洞冶总管府,以各路转运司兼管洞冶课程等务。
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明、清殿阁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简选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1403—1424)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与机务。洪熙(1425)、宣德(1426—1435)以后,
参“蕃汉二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