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官制度。明洪武 (1368—1398) 间定,凡南人任官北方,北官南方。后渐定除学官外,任官不得在本省,无南北之限。
官名。元置,掌御用冠帽。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似为番镇统管的别名或改名。见“统管”。
官名,也省称五威中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春官、夏官、冬官府合称六府。以大司寇卿为长官,设小司寇上大夫、秋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刑政,负责刑法的制订与执行,掌朝仪并负责接待四方使者
贡举科目名。全称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又称贤良方正科。西汉始设,由公卿大臣、诸侯王、郡守举荐,皇帝亲自策问,中选者授官。后世因之。唐朝为制举之一,试策一道以定中否,常取十数或二十余人。宋朝沿设,由各
官署名。金朝置。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兼领镀铁院。设使、副使、判官领库事,秩从七品、从八品、正九品。下设吏员攒典、库子。官库名。金置于诸京及外府、节镇等处,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设官有使一人,
官署名。即唐朝秘书省太史局(司天台),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史局。官署名。见“太史局”。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受别官,比诸侯。”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即“押司”。官名。宋朝群牧司有押司官一人,临安府所属的官吏中有押司官八人,位在孔目下、贴司上,皆为一般办事官员。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宋史·职官六·临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