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平章政事

平章政事

初为宰相的职衔名义。唐太宗贞观八年(634) 诏李靖“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渐演为官名。金朝尚书省置二员,从一品,与左、右丞相同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万机。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 中书省、尚书省置,为丞相副贰,从一品,后由一员增至六员,文宗至顺元年 (1330) 定为四员; 诸行中书省亦置二员,丞相缺则为长官。明初中书省置,从一品,洪武九年 (1376) 废; 行中书省置为长官,从 一品,亦九年废。


官名。金、元皆置。《金史·百官一·尚书省》:“平章政事二员,从一品,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万机。”元代中书省、行中书省皆设此官。《元史·百官一·中书令》:“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掌机务,贰丞相,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行中书省的平章政事,则为地方高级长官。见《元史·百官七》。

猜你喜欢

  • 清议

    选举制度用语。①东汉指乡闾评议,主要由大族名士控制,如许邵主持的汝南月旦评等。东汉时期以察举征辟为主要仕宦途径,而清议则是察举征辟的根据。② “中正”设立后,清议成为降品的代称。《晋书·阎缵传”:“(

  • 捕厅

    清朝对地方州县之吏目、县丞、典史等佐杂官之通称。以其有缉捕之责,故名。官名。清朝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典史,因为有缉捕责任,一般称其为捕厅。见《清史稿·职官三·县》。

  • 府尹

    官名。掌府政之长官,多设于京城府及陪都府。唐朝玄宗开元元年(713)始置于京兆、河南、太原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等府,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属京兆、河

  • 五等男

    爵名。南朝宋、北朝魏“男”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庾悦传》、《魏书·费于传》。

  • 事务员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将军府事务厅,员额四人;其下设参谋、副官各四人,秘书、书记各两人。一般机关如法律编查会与修订法律馆在事务员长之下亦设事务员,为一般职员。

  • 典书坊

    官署名。北齐东宫始置,设庶子四员、舍人二十八员,领典经坊,并统伶官西凉二部、伶官清商二部。隋朝东宫沿置,设右庶子二员,舍人、通事舍人各八员,录事二员,主事令史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舍人为管记

  • 制置茶盐副使

    见“制置茶盐使”。

  • 官契

    官府书契。《周礼·天官 ·宰夫》: “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孙诒让《正义》: “官契,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

  • 百官

    众官群吏。《尚书·商书 ·伊训》: “百官总已以听冢宰。”《国语·周语上》: “百官御事。”

  • 少府史

    官名,汉朝郡守的属吏,掌郡守内府钱粮财物出纳等事,有的属功曹。后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