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河
官名。宋置,掌巡河道。见《宋史·职官七·巡检司》。
官名。宋置,掌巡河道。见《宋史·职官七·巡检司》。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
汉朝诸侯王因罪削夺国邑。有削部分或全部,视罪行而定。《汉书·刘濞传》: “赵王有罪,削其常山郡。胶西王以卖爵事有奸,削其六县。”
官署合称。即左推案、右推案。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右治狱置,掌鞫勘诸处送下公事及定夺等事。参见“大理寺右治狱”。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
官名,职如郡都尉,掌全郡兵马及地方治安。王莽改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六郡为六队,河内为后队。每队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置属正一人,职如郡都尉(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伏湛传》:“成
官名。明代于光禄寺置司牧局,掌牧养牲畜之事。主官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废。
官署名。明洪武元年 (1368) 始设,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四年革。
官名。金制,漕运司所属有押纲官七十六人,掌押送纲运之事。元京畿都漕运使司所属亦有押纲官,有荥阳等纲,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凡三十纲,每纲设押纲官二人,计六十人。
武官名。后来专指掌杂务的武官。唐代权德舆《权载之集四·送韦行军员外赴河阳》诗:“五年武弁侍明光,辍佐中权拜外郎。”
官名。简称稽勋司员外郎,明清吏部稽勋清吏司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勋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