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府符著
官名,为少府属官,职似符节令史,掌符著事。著:书也。蔡质《汉仪》说:“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持板。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持板。”
官名,为少府属官,职似符节令史,掌符著事。著:书也。蔡质《汉仪》说:“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持板。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持板。”
官名。清末大理院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二品,特简。掌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掌管翻译各国商业、保险、实业各律,并参以中国律例,编纂各种商法草案。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小胥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乐胥中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其佐官有使、副使、直长、都监等。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始置,为尚食局的主官,属宣徽院。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尚食局,属宣徽院,掌进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西夏第二等官衙。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和尚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护法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州等。用十五两铜镶银印。
官名。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佐院长掌院务。详“法制院副院长”、“弼德院副院长”。
孝弟即孝悌,古时“弟”“悌”通用。《汉书·惠帝纪》:“(四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注:“师古曰:弟者,言能以顺道事其兄也。”按:在“孝悌”条释词中说“孝悌”为高后初置。本条中又说惠帝四年春
清朝“觉罗”之别称。以其系红色带,故名。清朝“觉罗”的别称。清制,奉努尔哈赤的父亲显祖塔克世为大宗,定其直系子孙为宗室,系金黄色带为标志;对其叔伯兄弟的旁支子孙,则称为“觉罗”,系红色带为标志,因而也
官名。唐朝司农寺温泉汤监次官,置二员,从八品上。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