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特别法之一。神宗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吏人皆给厚俸,称“重禄法”。领取重禄吏人称“重禄公人”,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即从严惩罚。朝廷各司及监司、各州皆行之,以图养廉。
官名,东汉置,为羽林监的别称,俸六百石,分左右,各主羽林左、右骑。《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嵩为中郎将,监羽林十余年。”监羽林:中郎将兼任羽林监。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官名。宋置,属开封府,员额四人,掌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
百官。《牧簋铭》:“牧,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今汝辟百寮”。
官署名。隋置,见“宫闱局”。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三司置,位在上仪同大将军之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敦睦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敦睦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① 使职名。亦称医官使。唐末置,为以医药待诏者。②官名。五代改太医署令置,职如故。宋初属东班诸司使,主管翰林医官院,并用为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
官名。清置,为和声署正副长官。见“和声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