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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作寺

官署名。北齐置,掌诸营建土木工程。设将作大匠为长官,有丞四员,又置功曹、主簿、录事等属吏。若有营作,设将、副将、长史、司马等官,辖诸军主、军副,幢主、幢副等。隋初沿置,丞、主簿、录事各置二员,领左、右校署,各设令、丞、监作等官。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改名“将作监”。


官署名。北齐设将作寺,掌诸营建。《隋书·百官中·将作寺》:“将作寺,掌诸营建。大匠一人,丞四人。亦有功曹、主薄、录事员。若有营作,则立将、副将、长史、司马、主薄、录事各一人。”隋初,也设将作寺,统左右校署令丞;后改称将作监。见《隋书·百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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