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官署丞
官名。即导官丞。
官名。即导官丞。
功臣号。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参见“功臣号”。
见“乐部管理大臣”。官名。清置,即管理乐部大臣。见“乐部”。
官署名。宋朝置,掌拣选市舶香药等第,以待贸易。南宋属太府寺。官署名。宋置,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置管勾官,南宋时隶太府寺。掌拣选市舶司交纳香料杂物,按质量分出等第并管打套事务。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领直荡副都督。四品上。
官署名。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包括都司。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并赐给敕书印记。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称都
官署名。唐朝少府监中尚署置,掌宫中金银器物铸造之事。中尚署所属机构。唐置,掌造作金银器物及饰品。
官名。明清钦天监之副长官。佐监正掌监事。俱正六品。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监丞设,二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由汉人充任。康熙四年(1665),定设左、右监副,满、汉俱各二人。雍正八年(
官名,三国吴置,掌管市场贸易和治安。《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孙)皓爱妾或使人至市劫夺百姓财物,司市中郎将陈声,素皓幸臣也,特皓宠遇,绳之以法。”官名。三国吴置,主市场交易。凤皇二年(公元273
官署名。宋代设榷茶买马司,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详见“茶马司”条。
官名。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