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贡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省试。国子监中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学生在监考试合格亦可由监解送参加省试。京师地方官和国子监发解上述人员, 称为“宾贡”。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士人, 常有通过宾贡及第的。如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赐高丽宾贡进士金成绩及第, 附于礼部试榜。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省试。国子监中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学生在监考试合格亦可由监解送参加省试。京师地方官和国子监发解上述人员, 称为“宾贡”。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士人, 常有通过宾贡及第的。如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赐高丽宾贡进士金成绩及第, 附于礼部试榜。
武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秩第六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说:“诸传但称校尉者是。”许褚、宠德、胡奋均曾任此职。蜀不设此职。吴所置与魏同,梁寓、张刚、管笃等均曾为之。
官署名。又称人匠总管府。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秩正六品。至元九年(1272),拨隶安西王位下。仁宗时改隶徽政院。英宗至治三年(1323),划归陕西行省管辖。文宗
官署名。清朝广西之铸钱局。康熙六年(1667)置局。雍正九年(1731)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布政使于所属官内任便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汉置,掌盐池的盐务和盐税。《后汉书·孝灵帝纪》:“遣守宫令之盐监,穿渠为民兴利。”注:“今蒲州安邑县西南有盐池监也。”
即“崇德宫”。
军职名,汉军中有此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柏至靖侯许盎,以骈邻从起昌邑,以说卫入汉,以中尉击籍,侯,千户。”
在和平条件下使民以粮谷捐官的制度。秦在战国时即已实行此制,其用意在于劝农。《商君书·靳令》说:“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不过实际上纳粟拜爵在整个秦代,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一例
官名。即河南牧。
见“大兵农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又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理部分营作之事,并兼收苇税,染造色低、督造火药,供给柴薪。所辖满员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