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官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诸州平籴。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置主吏七人。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宫导客局。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隋置,见“内直局”。
爵位的五个等级。《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长官,总领汉人军民政事。契丹、汉人参用。官名,辽置,为契丹南枢密院长官,“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监察院,掌理审核监督全国政府各机关的会计。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审计九至十二人,协审十二至十六人,稽查八至十人。下设秘书处和三厅,分司办事。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监察院
《周礼》官名。一说为周朝置。①军吏。掌查获军队中的奸细,拘捕敌方间谍。《周礼·夏官》:“环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掌致师,察军慝,环四方之敌。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扬军旅,降国邑”。②
官名。南朝宋、齐置。亦作夹毂。统侠毂队,是皇帝及诸王的随身护卫。如分置左右,则称左、右侠毂主,掌骑兵者称马左、右夹毂主。武官名。《南史·王敬则传》记王敬则“善拍张,补刀戟左右。宋前废帝使敬则跳刀、高出
官名。即“山西清吏司郎中”。
鸿胪卿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鸿胪(卿)为睡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