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契
官府书契。《周礼·天官 ·宰夫》: “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孙诒让《正义》: “官契,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
官府书契。《周礼·天官 ·宰夫》: “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孙诒让《正义》: “官契,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
即“卫尉丞”。官名。北齐卫尉寺设卿与少卿外,仍有丞,为卫尉寺卿的佐官。隋唐至宋沿置。参见“卫尉寺”。
官名。麹氏高昌国置。位在令尹之下,与田地公皆由王子出任。除大事由王决定外,小事则由世子与田地公及本官随状断决。
见“台谏”。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一般为总办副职,意即协助办理。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以禳祷之术治疗疾病。《论语·子路》: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管子·权修》: “上恃龟筮,好用巫医,则鬼神聚崇。”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各种符节。《周礼·地官》:“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
在职宦官的统称。《后汉书·夏馥传》:“馥虽不交时宦,然以声名为中官所惮,遂与范滂、张俭等俱被诬陷,诏下州郡,捕为党魁。”
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印刷书籍与文告等。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由卫所官军輓运,设守备、卫守备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皆正五品。下设守御所千总、所千总、随帮效力武举等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