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奉朝请

奉朝请

两汉朝廷给予退休大臣、列侯、宗室、外戚等的一种政治优待。当时春季朝会称朝,秋季朝见称请。西汉授此者特许参加朝会,班次亦可提高。如列侯就国者位次将作少府,而留居长安奉朝请者则在九卿之上。亦称朝朔望。东汉所施甚广,地位渐轻。西晋成为加官名号。晋武帝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并授此号。司马睿为晋王,其府僚属亦皆授此。东晋独立为官,亦作加官。南朝列为散骑(集书) 省属官,安置闲散,所施益滥。宋武帝永初(420—422)以后,以其太杂,令尚公主者唯拜驸马都尉,不加此官。南齐武帝永明 (483—493) 中,竟至六百余人。梁位二班,陈八品。北魏亦为冗散官,有俸无职。孝文帝太和十一年 (487)定员二百人,十七年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七品。北齐改为职事官,员二百四十人,掌献纳谏诤,隶集书省,从七品。北周列为散官,四命。隋初改隶门下省,员四十人,兼出使劳向,从七品。文帝开皇三年 (583)废。宋朝无差遣的闲散官员及免职守本官的常参官等,例须五日 (一说逢一、五日) 一奉朝,亦称奉朝请。


官名,汉置。诸侯春季朝见天子叫朝,秋季朝见叫请。到汉朝,皇帝给退职的老臣和将军、皇室、外戚等以参加朝会的机会,便赐其以“奉朝请”名号,意即奉朝廷的召请而参加期会(见《宋书·百官下·奉朝请》)。《后汉书·百官志》:“旧列侯奉朝请在长安者,位次三公。”《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十三年,更增户邑,定封为安成侯,奉朝请。”晋朝奉车、驸马、骑三都尉为奉朝请。南朝时为安置闲散官员,奉朝请始为官号,多到六百余人。隋初免去奉朝请,另设朝请大夫和朝请郎,为文散官。唐、宋沿用隋制。元代废除朝请郎,清废朝请大夫。见《宋书·百官下·奉朝请》、《通典·职官·三都尉》。

猜你喜欢

  • 差遣

    官制用语。宋朝任官制度,有官、职、差遣之别。宋初,分命朝臣领内外之事,三省六部及诸寺监正官皆阙而不除,止为代表官位、俸禄等级的寄禄官,遂有官与差遣之别。北宋前期,枢密使、三司使、判省事、判部事、判寺事

  • 推勘院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制

  • 县推司

    吏员名。宋置,佐助知县审理狱讼。

  • 西蜀四川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司成都路,设使、副使等职,监治成都、嘉定、广元、顺庆、永宁、重庆、夔州、叙州、马湖等路,兼劝农事。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 习办

    官名。西夏置,中书位之一。

  • 三司河渠司

    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

  • 奏弹

    ①御史台上行公文,用于纠弹百官。《梁书·刘之遴传》: “宪台奏弹,皆之遴草焉。”② 门下省上行公文,用于纠弹百官。《新唐书·百官志二》: 门下省“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二曰奏弹”。

  • 太史郎

    官名。三国吴置,属太史令。掌观测天文气象,推算历法。见《三国志·陆凯传》、《赵达传》。官名,三国吴置,为太史令属官,掌观测天文气象,编写历法。《三国志·吴书·赵达传》:“达曰:吾先人得此术,欲图为帝王

  • 典北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水”。

  • 厩置

    驿站中的宿舍,即驿舍。《史记·田儋列传》:“田横乃与其客二人乘传诣雒阳。未至三十里,至尸乡厩置……”注:“《集解》应劭曰:尸乡在偃师(县)。瓒曰:厩置,置马以传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