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卜
官名。即“大卜”。①一说为殷朝六大之一。《礼记·曲礼下》: “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郑玄注: “此盖殷时制也。”② 《周礼》春官之属。大宗伯属员。下大夫爵。卜师、卜人之长。一说为周朝置。掌三兆、三易、三梦之法。凡立君、大封、迁国、征伐、祭祀、丧事等国家大事,大卜皆命龟卜问吉凶。③太卜下大夫的省称。西魏、北周置。属春官府。掌占卜。④隋唐太卜令署简称。
官名。掌管卜筮的官,商朝已设此官;周朝属春官,为卜筮官之长,也称卜正。秦和西汉设太卜令,东汉并于太史。北魏设太卜博士,北齐设太卜局丞、北周设太卜大夫,隋唐两代都设太卜令。宋朝太卜属司天台,不设专职官员;宋以后不再设此官。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卜署》、《续通典·职官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