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右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内侍官名。宋初置,后属入内内侍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官名,改为供奉官。官名。宋代内侍省、入内内侍省皆置此官,掌内侍供奉。见《宋史·职官六》
宦官职名。宋内侍省与辽三班院均置,为右班宦官的领班。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官名。省称“廪”。西周置,春秋战国沿置。主管谷米收藏及颁发配给的官员。《国语·周语中》:“廪人献饩”。韦昭注: “生日饩,禾米也。”《周语上》:“廪协出”。韦昭注: “廪人,掌九谷出用之数也。”《仪礼
武官名。辽置,为殿前都点检的佐官,位在副点检之下。参见“殿前都点检司”。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外省衙门的文书,呈送部堂画阅,编号登记分发各司办理;会试时举人纳卷后由本厅送部堂用印,分别三场,封储卷箱,送至贡院;并掌本部吏员、工役的管理事务。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 (1380) 于行人司置。左、右行人,从九品。初位在行人下,寻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司副,更置行人三百四十五人,后减至三十七人。职专捧节、奉使之事。凡颁诏、册封、征聘及慰问、赈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辖实业教务、实业庶务二科。置郎中二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分司各职。
明、清荫叙之制。为入仕途径之一。明初自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洪武十六年 (1383) 定,所荫者视原官降四品用,正一品子,正五品用; 从一品子,从五品用; 至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从
官名。简称典属司郎中。清朝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九年(1764)设满洲、蒙古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