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北府宰相”。
唐代门下省在宫中左掖,故称左掖或左省;中书省在宫中右掖,故称右省或右掖;又统称掖省。《新唐书·刘祥道传》上疏陈六事:“掖省崇峻,王言秘密,尚书政本,人物所归。”
官名。即尚书右丞,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908) 因避讳改,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923)复名尚书右丞。
科举制科之一。宋置, 属于文类科目。嘉熙三年(公元1239年)将“博学宏词科”省去“宏博”二字,唯称词学科,每年一试。淳祐初罢废,景定二年(公元1261年) 复嘉熙之制。参见“博学宏词科”。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代重视避讳,《唐律·职制》中规定,凡是官署名称有犯父、祖名者不得去该官署任职,否则为犯讳,得处徒刑一年。
即“直隶清吏司郎中”。
即“噶喇依章京”。
官名,汉魏时东夷倭国置,掌管理市场贸易。《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国国有市,交易有无,使大倭监之。”
官名。大理寺属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四十八员,掌推按刑狱,正九品。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置十员,从八品下,掌出使推覆,后加为十二员。北宋初犹有定员,与大理正、丞分掌断狱,其后别置详断官,
郡门下吏名。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三公有“黄閤主簿,录众事。”郡国亦设,常见《碑》、《传》。其职掌是“主诸簿书,普关诸事”,见韦昭《辩释名》。故主簿除掌文书之外,其职务并不固定,至东汉时其职任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