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务总局
农林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成立农林部后,设垦务总局,管理全国农垦事务。以局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局务。
农林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成立农林部后,设垦务总局,管理全国农垦事务。以局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局务。
即“太子少师”。见“宫衔”。
官名。北齐置,见“司藏署令丞”。
官名。战国卫置。主管驿车传递。《战国策·齐策五》: “昔者赵氏袭卫,车舍人不休傅(传)。”鲍彪注: “主车者。傅,作传。”
即“祠部郎”。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守卫京师内外城门额设之职官。
即降低职务。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即“小吏部下大夫”的省称。
魏、晋、南朝对持节统辖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的简称。《三国志·牵招传》:“护乌丸校尉田豫出塞为轲比能所围于故马邑城,移招求救,招即整勒兵马,欲赴救豫,并州以常宪禁招,招以节将见围,不可拘于吏议。”军事长官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一般为总办副职,意即协助办理。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历见“左阐教”。“右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