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秘书处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八至十六人,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书记官若干人。处内分设三科:总务科,掌关于铨叙、印铸、文书收发保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事项;机要科,掌关于委员会议记录及文书编制事项,关于机要文件的撰拟及保存事项,典守印信;撰拟科,掌关于法令和函牍的撰拟事项。各科事务分股办理 事务的分配,由秘书长秉承常务委员定之。国民政府改为五院制后废。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八至十六人,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书记官若干人。处内分设三科:总务科,掌关于铨叙、印铸、文书收发保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事项;机要科,掌关于委员会议记录及文书编制事项,关于机要文件的撰拟及保存事项,典守印信;撰拟科,掌关于法令和函牍的撰拟事项。各科事务分股办理 事务的分配,由秘书长秉承常务委员定之。国民政府改为五院制后废。
州的等级之一。唐制为七等州的第二等,宋制为八等州的第二等。参见“望”。
见“十雄将军”。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司法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二、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三、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认为有必要时,得出
官名。辽朝北枢密院官员,低于知北院枢密院事。官名。辽置,为北枢密院的佐官。见“北枢密院”。
属官统称。汉朝三公府及其它重要官府皆置掾史、属,分曹治事。掾为曹长,史、属为副贰。故掾史多冠以曹名,如户曹掾、户曹史等。掾史为有职吏,其下还有从掾位,从史位、待事掾、待事史等散吏。三国晋南北朝公府皆置
官场用语。五代后唐至宋朝,举人获准不经解试,直接参加礼部试,称为免解。或准免一次,或准永远免解。进士科及武举举人获永远免解者,称为免解进士。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允许应试者不经过解试而直接参加省试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一作“恭信宫人”。孝文帝改定内官时,视四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士曹参军。州分职吏名。隋初置,见“士曹参军事”。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劝课农桑,隶司农寺。又辖山阳、平头、督亢三部丞。隋初沿置,设令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名。即太监。西周、春秋战国置。宫内侍御之臣。《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因令奄将宫人之美妾二十人并遗季。”陈奇献注: “奄,奄官。”《周礼·天官 ·序官》: “酒人,奄十人。”郑玄注: “奄,精气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