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北齐沿置,从八品。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魏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七品上。
即“梅勒章京”。
官名。明朝国子监六堂掌管教诲约束学生及讲说经义文字的官员。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原国子学学正而置。中都国子监亦置。初各三人,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国子监十人,中都国子监一人。二十六年,罢中都国子监
官署名合称,周置,即九个掌财货的官署。《史记·货殖列传》:“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注:“《正义》:《管子》云‘轻重’谓钱也。夫治民有轻重之法,周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昭公十二年》:“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三年(1266),秩从四品,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事。置都指挥使、副使各一员。十六年,升正三品,增达鲁花赤一员,隶宣徽院。二十年,复为从四品。二十五年,归于中书省礼部。成宗元
即“光省钱”。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县门下吏名。县惟晋代有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晋书·光逸传》记其为博昌小吏,后为门亭长。《晋书·职官志》失载。依州郡之例,当为门下之职。参见“郡门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