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竹副监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二十四司之一。属尚仪局,二人,从六品。唐改正六品。掌朝见、宴会、赞相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仪局。掌宾客朝
①爵名。明朝为宗室封爵之第七等。位辅国将军之下。清朝为宗室封爵之第十三等。位辅国将军下、奉恩将军上。并有一、二、三等之别,秩视武职正三品。②散阶称号。明朝为武职从二品之加授。爵名。明朝郡王次曾孙授奉国
官署名。职贡皇宫膳食所需物料。据《汉书·地理志》注,南海郡置有此官。官名,汉置,掌种植进献瓜果。《汉书·地理志·南海郡》:“有圃羞官。”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辽国置,属北面官,掌部族军马之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 见“北院详稳司”。
官制用语。即以本官兼任、兼行或兼领其他官职。两汉常行其制,如张安世为车骑将军兼光禄勋。南北朝时凡祭祀、奉使等临时委官代行某职,皆曰兼某职,或于正式任命某职之前,先授予兼某职之名义,意即试某职。唐朝,职
爵位名。南朝梁始置,秩五品。陈制同梁。
官名。吐蕃官,掌财政收支。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置。设正、副局长各一人,庶务、文牍、收支、编纂、译述、校对人员若干。三年,改属军咨府。
官名,民国时置,为民政厅长官,总理民政厅厅务。参看“民政厅”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