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天翰林官
即“司天散官”。金初自从七品而下止五阶。熙宗天眷(1138—1140)定制,自从四品而下,立为二十五阶。
即“司天散官”。金初自从七品而下止五阶。熙宗天眷(1138—1140)定制,自从四品而下,立为二十五阶。
(1)北洋政府时期为扩大中国本部的范围,并加强对边区的统治,于本部十八省的西北两边设置四个特别行政区,即绥远、热河、察哈尔、川边。(2)国民党政府时期于省、市、县及设治局四种行政区划以外,或因外交关系
官名。辽朝大内惕隐司长官。官名。大内惕隐,也称“大惕隐”。辽代设此官,掌管皇族四帐政教。大内惕隐为大内惕隐司长官,另有知大内惕隐事、大内惕隐都监等官。参看《辽史·百官志一·北面皇族帐官》。
清朝封爵制度之一。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清制,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准予分袭。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不准分袭。
同“内城巡警总厅警务处”,参见该条。
参见“正任”、“防御使”。
官名。东汉置,属羽林中郎将,为羽林右监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助羽林右监领羽林右骑,掌宿卫侍从。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为羽林右监的副长官,佐监主羽林右骑,掌宿卫侍从。《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羽
南朝用以泛称地位较低的名号将军,以与重号将军相区别。南朝宋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偏、裨将军称此,府中佐吏少于重号将军。南朝时称介于重号将军与杂号将军之间的将军。南朝宋以四安将军,四平将军,前、后、左
见“发运使”。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潜夫论·劝奖篇》。
武官名。见“殿中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