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农寺少卿
官名。即“司农少卿”。
官名。北魏始置司农少卿,北齐称司农寺少卿,为司农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司农寺少卿从四品上,掌京师百司官吏俸禄及常科的发放;孟春籍田祭先农,则进奉耒耜;冬季藏冰、仲春颁冰,皆祭司寒。明废。
官名。即“司农少卿”。
官名。北魏始置司农少卿,北齐称司农寺少卿,为司农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司农寺少卿从四品上,掌京师百司官吏俸禄及常科的发放;孟春籍田祭先农,则进奉耒耜;冬季藏冰、仲春颁冰,皆祭司寒。明废。
官名。西汉置,《史记·仓公列传》中提到有“齐太医”、“齐王侍医”,均为王国主医药之官。
官名。《尔雅·释水》说:“江、河、淮、济为四渎,发源注海者也。”唐制于四渎各置庙令,秩正九品上,下设祝史、斋郎。宋沿置四渎庙令,所掌与“五岳庙令”同,参见该条。
①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之时,凡官员章疏必先具红揭投刘瑾,号红本; 然后交通政司,号白本。②明清专指用红笔批过皇帝处理意见的臣僚奏章。清制,内外题本经内阁票拟、皇帝裁决后,仍发回内阁,用红笔将皇帝选定之票
官名。清末陆军各镇监狱长官。光绪三十四年 (1908) 设。每监一人,四、五品不等,以协参领或正军校充任。承本管长官掌管监狱一应事务。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之特旨班次。凡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亦遇缺即用。乾隆三十年 (1765)定,即用之员,不论双单月,不入常班班次,即行选用。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保州路兵马。
① 太子别称。《左传·闵公二年》: “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②官名。战国三晋为太子特设的官职,掌兵器监造。《冢子韩矰戈铭》: “十八年冢子韩矰,邦库啬夫”“造戈”。参见
参见“内三院”。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官名。详见“东园局”。官名。北齐光禄寺所属有东园局丞,掌管丧葬用具。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秩从六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酿造御用细酒。至元十五年(1278),升为从五品。后隶宣徽院,设提点、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