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官名。汉译为“主事”。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夏官、秋官、冬官府合称六府。以大宗伯卿为长官,设小宗伯上大夫、春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制订国家各项礼仪,主持祭祀仪式,守护宗庙陵墓,撰写皇帝诏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始置,设都转运使、同知、副使、判官等员,掌四川茶、盐事务。十年罢。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工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工部冬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名。隋制于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各置庙令,以供神祠洒扫。唐沿置,庙令秩正九品上,掌祭祀及判祠事;下设祝史,掌陈设读祝,行署文案:斋郎,执俎豆及洒扫之事。宋亦置五岳庙令与庙丞
官名合称。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置,为秘书省司天台所置春、夏、秋、冬、中五官正之副,各一员,正六品上。官名。见“五官正”。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由卫所官军輓运,设守备、卫守备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皆正五品。下设守御所千总、所千总、随帮效力武举等官员
在清宫乾清门内南庑西头,本为圣祖玄烨读书处。康熙十六年(1677),始选词臣入值,称“南书房行走”,亦称“南书房翰林”,除委以文学侍从之事外,还令其参预机务,撰拟皇帝特颁诏旨,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
官署名。民国初年政事堂置司务所,掌理庶务。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于右春坊置。二人,从六品。与左司直郎及左、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