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武库令
官名。南朝梁、陈分“武库令”置,为南武库署长官。梁一班。
官名。南朝梁、陈分“武库令”置,为南武库署长官。梁一班。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孙权任此校尉。《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注:“《吴录》载策表曰……臣以十一日平旦部所领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奉业校尉孙权……等同时俱进。”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汤沐巾栉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官名。十六国后凉置。吕光龙飞(396—398)中,赵策曾任之,统兵。参见“护军”。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遥辇帐所属之乣军,设详稳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诸帐官,掌遥辇帐兵马之事,设官有遥辇乣详稳、遥辇乣都监、遥辇乣将军、遥辇乣小将军。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八年 (644) 于太子门下坊置,员二人,正六品上,掌东宫侍从规谏,驳正启奏,并记注皇太子出入动静及宫内祥瑞、宫长除拜、死丧等事,岁终送史馆。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门下坊为左春坊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七品。
官名。金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后增设移赉勃极烈,又为第三勃极烈,处理对外事务。太宗时废。官名。金置,为宗室功臣之一,其位与部长同。见《金史·百官一·序官》。
官名。明清刑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定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F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掌察中士、掌察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