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吴行政区划。吴孙权雄据江东,占有东汉交州全境及荆、扬二州之大部,至孙皓元兴元年(公元264年)更分交州置广州,合为四州。扬州治建业(今江苏省南京市),荆州治南郡(今湖北省江陵东北),交州治所在龙编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次官,佐民部中大夫掌民户数额,下统民部吏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明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右副留守一人,佐正留守统凤阳、长淮等八卫,防护皇陵。后改副留守不分左,右,只设一人,定正三品。
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又称“轮管佐领”。凡原立佐领人有亲子孙,而让与亲兄弟、伯叔、伯叔祖、曾伯叔祖之子孙及远族人承管者,为“同姓互管佐领”,佐领员缺依世管佐领例拣补。凡两姓或数姓合编互管之佐领,初亦递
南朝为 “持节都督府”省称。见《南齐书·张敬儿传》。
即“火儿赤”。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牝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官名。居室是汉代宫内房屋的管理机构,武帝时改为保宫。居室设令及丞,掌管宫内房屋,也管理囚系在宫内房屋中的罪犯。
官名。金诸总管府(谓府尹兼领者)置总管判官一人,秩从六品,掌总领总管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案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元诸路总管府,上、下路各置判官一人,掌总领府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