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典试官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佐助典试官掌理典试事务。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佐助典试官掌理典试事务。
即贬官、降职。《汉书·黄霸传》:“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风增,治为天下第一。征守京兆尹,秩二千百。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劾乏军兴,连贬秩。”即降级,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如《
官名。西晋王国置,率兵守卫王陵。南朝宋、梁,北齐俱置。帝、后之陵亦或置。
①尚书省诸曹之一。南北朝临时设置,以尚书为长官。掌营建宗庙宫室、修作军国器械。有事即置,事讫即省,其职分隶度支、都官、左民、祠部等尚书。②尚书省郎曹之一。设郎(郎中、侍郎)为长官。西晋始置,掌土木工程
官名。秦置内史,掌治京师。汉景帝前二年(前155)分置左、右。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左内史更名左冯翊,掌内史左地(京畿部分地区)属官有廪牺令、丞、尉,及左都水、云垒、长安四市长、丞。官名。汉初置内史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属官。康熙二年(1663)设,一人,由汉人充任,正四品。隶于府尹。掌理学校,兼辖宗室、觉罗官学、义学。康熙二十八年 (1689) 主奉天考试之事。光绪三十一年 (1905)置行省,遂
官名。简称营缮司员外郎。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后增至二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二人。满洲司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一说五曹)尚书之一。东汉沿置,为六曹之一,秩六百石。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主公卿事,刘昭注引《汉仪》谓主常侍黄门御史事。《晋书·百官志》则以为主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刑部都官司,掌六曹寺监吏额及关防约束之事。哲宗元祐四年(1089)罢。徽宗崇宁二年(1103)复置。南宋因之。
泛指诸校或校尉。《后汉书·皇后纪》:“其宗族皆列校、郎将。”《后汉书·袁绍传》:“诚伤偏裨列校,勤不见纪。”
官署名。南齐置,掌宫城管钥。其长官称丞。见《南齐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