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使
官名。为各种正使的副职。始见于秦、汉。北魏时置为皇帝所派使者的副手。自后凡有正使多并置,如唐、宋、辽、金之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节度使兼安抚使以及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指挥使、安抚使、宣尉使、宣抚使等均置。唐朝各州诸军,刺史领使五千人以上置,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明朝户部、礼部、工部、光禄寺、太医院、顺天府、应天府诸王府长史司、各布政使司、都转运盐使司、盐课提举司所属各局、库、仓、所、院、司、分司、关及茶马司、税课司、各府州县仓、织染杂造局、批验所、递运所、冶铁所等均置,位大使下,秩九品、从九品或不入流。按察使司所置为正四品,与佥事分司诸道。都转运盐使司正使下设,为从五品,与同知、判官分司盐务。明朝派往少数民族地区或外国的使节中亦多置副使,以他官兼领。宦官所设副使为从五品。清沿明制。并于通政司设,正四品。清末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咨处亦置为副职。以正参领一人充任。宣统元年(1909)于军咨处设总务厅,废正、副使,改置军咨使。参见有关各条。
官名。1、唐代节度、观察、团练、防御等使都有副使,为正使的属官。见《新唐书·百官四下》。
2、历代派遣到外国的使臣,多设副使,为正使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