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初级审判厅

初级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


官署名。清末于各首县置初级审判厅一至二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准直省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设初级审判厅共八十八厅,各厅设推事,秩从六品,员额不等,全国有六十五厅各设一人,二十二厅各设二人,仅有一个厅设三人;录事二人,秩从九品。初级审判厅不设长官,以推事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推事,主管厅务。本厅于轻罪为初审,由推事一人审断,采取独任制。北洋政府沿置,管辖第一审民事、刑事案件。因事务繁简不同,设推事一人或二人以上,诉讼案件由推事一人独任办理。只设推事一人的初级审判厅,其行政事务由地方审判厅厅长监督;设推事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推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四月裁撤,其所掌事务改由地方审判厅内设置的简易庭或地方分庭办理。

猜你喜欢

  • 掌墐中士、下士

    官名。墐,是路冢。《周礼》秋官之属有蜡氏下士四人,掌理埋葬尸体等事。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墐中士,正二命;掌墐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

  • 后宫都掌治职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尚书左、右丞,位比尚书,员二人,四品。

  • 晋兵大将军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422)进攻南朝宋时置,以司空奚斤为之,统率吴兵将军、宋兵将军等为前锋南征。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改定官制后未见。

  • 典豫乐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乐”。

  • 湖南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门臣祭酒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赵王元年 (319)石勒以中垒将军支雄、游击将军王阳并领此职,专理胡人辞讼。后王阳统六夷辅佐石弘镇邺城。

  • 募员虎贲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属募员虎贲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 邪吏

    即行为不正的官吏。《汉书·公孙弘传》:“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笃;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政弊而不行,令倦而不听。夫使邪吏行弊政,用倦令治薄民,民不可得而化。此治之所以异也。”

  • 主计处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掌核计本部各项出入款目,各省支出之海军款目,并办理海军统计报告事宜。辖统计、会计两科。置处长一人,科长二人,科员八人,录事六人。

  • 船政大臣

    官名。清末设置,专办福建船政事务。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十月始任命,以沈葆桢任此职。此后多以闽浙总督、福州将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