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农业、林业的保护、监督、奖励、改良;二、农产物、蚕丝;三、耕地整理、水利;四、气候测验、天灾、虫害的预防善后;五、官有荒地处分;六、官有林、保安林;七,狩猎;八、农会和农业、林业团体;九、万国农会,考察外国农业。实即包括原农林部农务司和山林司的全部职掌。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农业、林业的保护、监督、奖励、改良;二、农产物、蚕丝;三、耕地整理、水利;四、气候测验、天灾、虫害的预防善后;五、官有荒地处分;六、官有林、保安林;七,狩猎;八、农会和农业、林业团体;九、万国农会,考察外国农业。实即包括原农林部农务司和山林司的全部职掌。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区,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
指御史。《新唐书·元稹传》:“宰相以稹年少轻树威,失宪臣体,贬江陵士曹参军。”
官名。周朝置。一说同“趣马”、“走马”。主管驾御车马的长官。《礼记·月令》: “命仆及七驺咸驾。”郑玄注: “七驺,谓趣马,主办诸官驾说者也。”
官名。隋朝内官尚寝之属,置三员,视勋品,掌铺洒扫; 炀帝时改司设。
宫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从八品,掌仓廪之事。有副主廪为其副职。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医学教官名。明清置,秩未入流,见“医学”。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军事委员会的所属机构, 即“兵站总监部”,见该条。
官名。东魏置,在宫禁内负责文书抄写。《北齐书·儒林传》: “(张景仁)幼孤家贫,以学书为业,遂工草隶,选补内书生。”
官名、北魏置。负责宫廷守卫的较低级军官,统率羽林、虎贲等宿卫军士,有时亦执行其它任务。《魏书·彭城王传》: “(世宗)诏宿卫队主率羽林、虎贲,幽守诸王于其第。”参见“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