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部庶务司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会计司设。掌本部收支款项、报销经费与各司员缺升迁调补、承领俸银俸米事,以及各项杂务。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六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农工商部。掌收支款项,报销经费,各司员缺升迁调补,承办署中各项杂务以及各司职掌未包括的事项;统辖承值所。本司事繁,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六人。司内组织设例政、会计、保储、庶绩四科,分掌本司事务。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会计司设。掌本部收支款项、报销经费与各司员缺升迁调补、承领俸银俸米事,以及各项杂务。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六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农工商部。掌收支款项,报销经费,各司员缺升迁调补,承办署中各项杂务以及各司职掌未包括的事项;统辖承值所。本司事繁,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六人。司内组织设例政、会计、保储、庶绩四科,分掌本司事务。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① 爵名。战国秦置,秦汉两朝因之。为二十等爵第十级。庶长,意为众列之长。秦时多以军功得之。汉武帝时,卜式以数入财物,亦得赐爵左庶长。② 官名。战国秦置,相当于将军。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级,意思是
官署名。明洪熙元年(1425)于都察院前加“行在”字,称行在都察院,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正统中,去“行在”字,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遂为定制。
官署名。明清户部钱法堂所属之铸币机构。明天启二年(1622)置,位于皇城东北。以督理钱法侍郎为主官。开炉鼓铸。又,各布政司均设宝泉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于户部沿置。设满、汉监督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五资,月给钱四千五百,米一石二斗,春冬衣绢三匹半。
参见“封赠”。
官名。北宋前期,以宰相监修国史,其再次任职者则改称提举国史。神宗元丰(1078—1085),罢监修国史,以尚书左仆射提举修国史,左仆射阙,即差右仆射。南宋初因之。孝宗乾道元年(1165),命参知政事兼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仓库出纳用斗,差下户充当,或招募。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仓库出纳用斗。一般差下户充任或出于招募。
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见“检定考试”。
1、官署,官员的办公处。如东汉的黄门署、画室署、玉堂署、丙署、中宫署等。见《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百官四·太仆》。2、摄官,即代理、暂任某官;或征辟授官。如署、署理、兼署等。《后汉书·范滂传》:“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