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厩署

典厩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龙厩署置,仍隶太仆寺,设令二员、丞二员,有左右驳皁二厩。唐朝太仆寺沿置,有令二员、丞四员,掌饲马牛、给养杂畜,良马一丁,中马二丁,驽马三丁,乳驹、乳犊十给一丁; 又有主乘六员、执驭百员、驾士八百员。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明建文(1399—1402)中,于太仆寺增置,永乐(1403—1424)初废。


官署名。隋炀帝时改龙厩为典厩署,掌左右驳皁二厩;属太仆寺。唐朝太仆寺所属四署之一为典厩署,设令二人,从七品;丞四人,从八品。掌管饲养马牛杂畜。参看《隋书·百官下·太仆》、《新唐书·百官三·太仆寺》。

猜你喜欢

  • 五经百石卒史

    官名。汉朝郡国官府属吏。元帝时始置,典一经,秩百石,职掌教化事宜。掌教育之吏。汉代太常所属有五经百石卒史,为太常寺所属吏员。郡国学校中亦置,《汉书·儒林传序》说:“元帝好儒,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则似

  •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秩正二品。宪宗时,置开平府; 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上都路总管府; 至元三年(1266)给留守司印,皇帝巡狩时行留守司事,皇帝回京后复旧。十八年(1281),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

  • 十八省

    政区名。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北直隶为直隶、于是有直隶一、布政司十四(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号为十五省。后又自

  • 比吏食奉

    汉朝官秩以外的俸禄等级名。《后汉书·百官四·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本注曰:无秩,比吏食奉。”吏食奉(俸)即《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俸)例》中的“斗食奉(俸)”,该俸级之吏员,月谷十一石。

  • 著作佐郎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佐著作郎,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东晋改此名,六品。一说南朝宋改称,属著作省(局),掌搜集史料,供著作郎撰史。晋制,此职初到任,必撰名臣传一篇,南朝宋

  • 内宗

    《周礼》女官之一。掌宗庙祭礼等事。以有爵的与王室同姓之女担任,故称。《周礼·春官》: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郑玄注: “王同姓之女,谓之内者。‘凡’,无常数之言”。贾公彦疏: “云‘有爵’,其嫁于

  • 南府左宰相

    官名,辽朝置,为南宰相府之长官,掌佐理军国之大政及国舅五帐世预其选。其佐官有南府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 常参

    唐朝皇帝每日御殿见群臣,称常参,后泛称定时入朝为常参。宋朝常朝日,参见皇帝、问候起居,称常参起居,省称常参。

  • 守中郎将

    官名,东汉置,即代理中郎将。《后汉书·马成传》:“代来歙守中郎将。”参看“守”条2、“守兼”条。

  • 总知宿卫事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宿卫司官员,在总宿卫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