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科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十人。南京兵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为一署。掌监视武臣贴黄诰敕及兵部引选之请旨、武官领文凭之画字等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置,设都给事中满、汉各一人,左、右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汉给事中二人。康熙四年 (1665) 只留给事中满、汉各一人,余俱裁。五年 (1666) 增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掌稽核军政,注销兵部、銮仪卫、太仆寺等衙门文卷之事。雍正元年 (1723)改隶都察院。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