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僧官

僧官

管理佛事务官员统称。 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僧正,是为立僧官之始。南朝宋亦置僧正,梁置大僧正。唐、宋设有僧官衙门僧录司,掌众僧事。辽朝上京、燕京设僧录。金朝路设僧录、僧正,州郡设都纲,县设维那。元朝路设僧录司,州设僧正司,县设都纲司,僧官分别为僧录、僧正、都纲。路以上有总统所或总摄司,有总统、总摄等职。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废僧官。文宗至顺二年(1331)立广教总管府十六所,以僧为总管。顺帝元统二年(1334)复罢。明朝于中央设僧录司,为掌管僧人之最高机构,僧官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地方府置僧纲司、州置僧正司,县置僧会司,僧官分别为正、副都纲、僧正、僧会,均颁度牒。清沿明制。宣统三年(1911),僧官事归民政部管辖。又,喇嘛诸官职,亦称为僧官。详见各僧官条。


管理僧人、寺庙的官吏。如僧正、僧统等。见宋代赞宁《僧史略》。

猜你喜欢

  • 伊什罕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襄理回务,为正、副城主。和阗、伊里齐城、库车等处设四品伯克十三人。阿克苏属之拜城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属之色勒库尔设六品伯克一人。官名。清代在新疆所设的赞理回务的地方官,

  • 御药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秩从五品,隶太医院。原掌两都行幸医药治疗,后分立行御药局,本司专管上都药仓。置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二员,副使二员。

  •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机构。雍正八年(1730)设。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按时汇奏。同时,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课程”。长官为管理大臣,无定员,于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其下

  • 督铸钱椽

    官名。东汉京兆尹置之,监督铸钱事宜。《后汉书·第五伦传》: “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

  • 稻田务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1111—1117)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六年改名公田所。

  • 车舍人

    官名。战国卫置。主管驿车传递。《战国策·齐策五》: “昔者赵氏袭卫,车舍人不休傅(传)。”鲍彪注: “主车者。傅,作传。”

  • 选贡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明代在岁贡之外,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作贡生,称为选贡,至清代发展为拔贡与优贡两种。参见“拔贡”、“优贡”。

  • 内宿司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姑要啰”。属次等司。

  • 太庙署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常寺,掌郊庙社稷等事,有令、丞,兼领郊祠、崇虚二局丞,掌五郊群神、五岳四渎神祀及道士簿帐等事。隋朝有令、丞等;炀帝大业三年(607)增置阴室丞,守视阴室。唐朝有令、丞,掌宗庙开阖、

  • 大都生料库提点

    官名。元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置生料野物库,隶尚食局,二十年(公元1283年)拟内藏库例,改为大都生料库,隶尚食局,定秩为从五品。设提点二人为主官,下设大使二人,副使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