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都麴使司”。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即司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门员外郎。
①官署名。唐朝司农寺置,掌汤池、院宇修整与器物设施,以备供奉,附近先熟瓜果,以荐陵庙,有温泉汤监、庆善汤监、石门汤监等,各置监一员、丞一员,另有录事等。②官名。唐朝司农寺所领诸汤监长官,各置一员,从六
参见“十威将军”。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负责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参领。
官名。隋朝国子寺书学置二员,协助书学博士教授书法,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国子监书学复置一员,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而隶秘书省,龙朔二年(662)复隶国子监。学官名。见
官名。宋初置都粮料使,以三司大将充任,掌文武官诸司、马步诸军给受俸料。太祖开宝六年(973),改用京官。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分置诸司、马军、步军三粮料院。雍熙四年 (987),始置勾当诸司粮料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内务部直辖机关,掌旗产调查事宜。
官名。见“公府车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