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卫司
官署名。元顺帝至正十三年(1253)设,专掌皇太子扈卫,隶詹事院。秩从四品。设指挥二员,副指挥二员,知事一员。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诸王府置,掌王府侍卫仪仗。设仪卫正、副各一人,司仗六人。四年,改司仗为典仗。后定为仪卫正一人,正五品; 仪卫副二人,从五品; 典仗六人,正六品。建文(1399—1402)中改称仪仗司,增置吏目一人。成祖初复旧制。
官署名。元顺帝至正十三年(1253)设,专掌皇太子扈卫,隶詹事院。秩从四品。设指挥二员,副指挥二员,知事一员。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诸王府置,掌王府侍卫仪仗。设仪卫正、副各一人,司仗六人。四年,改司仗为典仗。后定为仪卫正一人,正五品; 仪卫副二人,从五品; 典仗六人,正六品。建文(1399—1402)中改称仪仗司,增置吏目一人。成祖初复旧制。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各级考试前数日,考官同时进入考场,关闭院门,开始拟题、收领试纸、排定举人座位图,直至考毕,定出等第,方许出院。科举考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制,各级考试举行前数日,考
皇帝赐予大臣的一种待遇,获此待遇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朝会。《三国志·刘封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申)仪至京师,诏转拜仪楼船将军,在礼请中。”皇帝赐给大臣的一种待遇,受此待遇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朝
官名。三国魏置。为统领百人的将领,位在牙门之下。蒋济为护军,主武官选举,货赂大行,时有谣言: “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官名,三国魏置,为统帅百人的军官。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339)沿用其称。《魏书·官氏志》: “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肘帝弟觚监北部
官名。清末东北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改奉天、吉林、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始置。由盛京将军改设,一人,从一品,钦差大臣。掌三省民政财政,并兼三省将军事务。宣统二年(1910) ,兼奉天
官名。①亦作“内言”。相传舜时有此官,职掌承上启下,传宣上命,受纳奏言。《尚书·舜典》:“命汝为纳言,夙夜出入朕命,惟信。”孔安国传:“纳言,喉舌之官也。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信也。”战国亦置
官名。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新设。据《翼王宜山诗刻》,远征后翼王府六部以大中丞与尚书为主官,至于两者职权如何划分,未见记载。部中设科,牛剑秋《太平天国翼殿官属印模跋》中可见到户部租赋科检校、吏部记录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置内史监,掌宫内之事,为宦官衙门。后改置内使监、御用监。内使监设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从三品,奉御,正六品,典簿,正七品。洪武二年 (1369)
官名。汉朝皇帝为加强对军队的控制,常派职司监察的近臣御史外出监领军队,故称监军御史。东汉称督军御史。官名,西汉置,掌监领军队。西汉初,皇帝为加强对军队的监督控制,常派负责监察的亲近御史去监领军队,称监
官名。南朝陈置。《陈书·文学传》:“吏部尚书袁枢荐之于世祖,超授 (陆玠) 衡阳王文学,直天保殿学士。”为文学侍从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