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大夫
出逃或逃亡在外的大夫、义同亡臣。《史记·田单列传》:“(王蠋曰)‘齐王不听吾谏,故退而耕于野。国既破亡,吾不能存……’齐亡大夫闻之,曰:‘王蠋,布衣也,义不北面于燕,况在位食禄者乎!’”
出逃或逃亡在外的大夫、义同亡臣。《史记·田单列传》:“(王蠋曰)‘齐王不听吾谏,故退而耕于野。国既破亡,吾不能存……’齐亡大夫闻之,曰:‘王蠋,布衣也,义不北面于燕,况在位食禄者乎!’”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掌讯办私刨、私贩人参案件。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魏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廷尉或廷尉卿都有主簿二人,北齐称大理寺主簿,历代沿置。唐制大理寺主簿掌印,审阅公文、诉状、判决书等案卷,摘由编目,并检查文书簿籍的违制失误。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凡在任选人,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监司、知州作举主保奏,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经磨勘合格,授予改官状五份,即赴京等待班引,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即成为京朝官。
官名。北洋政府于修订法律馆置调查长,每省区员额一人,负责省区内调查事宜。
参见“东宫领直”。
黄帝时的六个大臣:蚩尤、大常、奢龙、祝融、大封、后土,六人分掌天地四方。见《管子·五行》。
官名。宋神宗熙宁四年 (1071),于京城建中太一宫,以前任宰执提举。哲宗元祐六年(1091),改置中太一宫使,为祠禄之官。
俸禄。《韩非子·奸劫弑臣》: “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俸,也写作“奉”,即古代官吏的“工资”。以汉朝为例,这“工资”有时只给谷,有时钱谷各一半,有时给钱和米。《汉书·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雍州牧主要僚属之一,位在长史、司马、司录、大呼药下,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