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支缘
县纲纪吏名。秦置,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见“县功曹”。
县纲纪吏名。秦置,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见“县功曹”。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理妇人从事女工的法式,以女工之事教导及督促嫔妇内人。北周依《周礼》置典妇功奄中士,正二命;典妇功奄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殿前铺设、帐幕、香烛等事。其佐官有使、副使、值长等。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仪鸾局,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以提点为主官,其下置直长、收支都监、同监。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沿置,拟九品,比秩四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二品。陈
官名。北魏置为统兵武臣,位在大都督之下。西魏亦置。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正二品。吴元年(1367)更定官制,改置为大都督府长官,正一品。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遂置为各
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置。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其制,唯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设
官名。亦称 “祭酒从事史”。州府主要僚属之一。晋朝始置,掌州所置兵、贼、仓、史户、水、铠诸曹事,不设之州则以主簿治事。南朝沿之,无定员,梁自一班至流外四班,陈九品。北齐、隋诸州亦置,视九品,隋炀帝罢州
官名。1、为“签书枢密院事”的简称。宋太平兴国四年以兵部员外郎石熙载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该官之名自此始。元丰新官制行,罢之。元祐初复置。见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十二·签书院事》。2、为“签书判官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筹设军马分监,管理旧有牧场,负责陆军各镇马医补充及分监牧场官弁、马医之任用、考核等。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汉置,为县属小吏,设在乡间的亭,称乡亭或野亭,设在城内或城厢的亭,称都亭,掌治理民事、主捕盗贼,兼管停留旅客等。参看“亭长”条。县分职吏名。都亭之设始于汉,《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相如“素与临邛
官署名。金朝置。统领本路军兵。设都统、副都统领司事。太宗天会七年(1129)置于东京曷苏馆。章宗明昌四年(1193)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