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阶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称其品阶时一般只称某品,而不称某品下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品内不分阶。唐初复旧,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下阶。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称其品阶时一般只称某品,而不称某品下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品内不分阶。唐初复旧,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下阶。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吏治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张大求等九人及第。
文书名。紧急文书。称奔命者,言其迅疾。《汉书·丙吉传》:“适见驿骑持赤白囊边郡发奔命书驰来至”。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翰林院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翰林院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翰林院。设学士一人,正五品,不常置,孔目一人,未入流,实无所职掌。
官署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五府之一,置中郎将一员、左右郎将各一员,兵曹参军一员、校尉五员; 每校尉领旅帅二员,每旅帅领队正二十员、副队正二十员。掌领近卫卫士勋卫之属宿卫,号称内仗,极受亲信。
官名。三国魏太常属官,六百石、七品,下设丞、斋郎、行夜督郎等。蜀、吴亦置,掌帝王祖庙洒扫。两晋、南朝沿置,宋一员,领斋郎二十四员; 南齐一员; 梁置二庙令,二班; 陈复设太庙令,六百石、五品。北魏亦置
见“职令状”。
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 废都水台入司农寺为署,十三年复改都水台。唐高祖武德(618—626) 初废都水监为署,隶将作监,太宗贞观六年(632) 复改监。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
官名。北齐置,东市署长官,掌邺城东市的事务。属司州牧。从七品。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下属机构,置于王屋(今山西王屋),掌采伐材木,有监、副监、丞、监作等属。②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