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昌县
①南齐置,为齐昌郡治。治所在今湖北蕲春县西南。梁初废。
②南齐置,属东官郡。治所在今广东五华县西南。南朝陈废。唐武德五年(622)复置,属循州。贞观元年(627)废入兴宁县。
③南朝梁置,为北江州齐昌郡治。治所在今湖北黄陂县北。后废。
④北齐改蕲阳县置,为齐昌郡治。治所在今湖北蕲春县西北六里罗州城。隋开皇十八年(598)复改为蕲春县。
⑤五代南汉乾亨初改兴宁县置,属循州。治所在今广东五华县西北华城镇东北。一说今广东兴宁县东北五里洪塘坪(土名枫林塘)。不久改为齐昌府。北宋天禧二年(1018)复为齐昌县。后改名兴宁县。
古县名。(1)南朝齐改蕲阳县置,治今湖北省蕲春县西南。为齐昌郡治。隋开皇末改名蕲春县。(2)南朝齐置,治今广东省兴宁市境内。属东官郡。南朝梁废。唐武德五年(622年)复置,属循州。贞观元年(627年)又废。